唐山市献血用血条例/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第三十五条有效相对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诉讼,又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的,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0月8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