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三章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第八条已修改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十日前,主席团应将开会时间和会议讨论的事项通知代表。临时召集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不适用前款规定。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