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节约使用资源,促进废弃物循环利用,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