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四章 项目验收第二十九条已修改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回顾评价制度。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正式投入生产期满一年以上的项目,市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有关专业机构进行环境影响回顾评价。具体办法由市环境保护部门另行制定。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