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三章 渔船航行、作业和停泊第十九条已废止渔船不准向作业、航行、停泊水域倾倒垃圾或者排放污物及有毒有害物质。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