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四章 设施管护第十七条已废止燃气设施的管理、维修、养护和更新由燃气企业负责。所需费用,居民用户的,由燃气企业承担;单位用户自己出资建设的,由本单位承担;燃气企业出资为单位用户建设的,由燃气企业承担。燃气设施安装、维修和更新造成屋面、墙体等损坏的,由安装、维修、更新单位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燃气器具的维修、养护和更新由用户负责,费用由用户承担。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