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东西山绿化条例第六条有效市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主管东西山绿化工作。市林业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绿化东西山管理机构负责东西山绿化建设、经营管理和保护方面的具体管理工作,并实施行政处罚。有关区(县)林业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总体规划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东西山绿化建设、经营管理和保护工作。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东西山绿化的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5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