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东西山绿化条例第十条有效东西山绿化范围内的企业、村庄等单位应当按照东西山绿化分期规划搞好本区域内的造林绿化。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5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