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绿化东西山是本市全民义务植树的组成部分。

市人民政府应当安排本市市区的适龄公民(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每人每年在东西山植树造林基地完成不少于两株的义务植树任务。

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