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四章 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第二十五条已修改省、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设立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市(州)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重点渔业水域根据需要,设立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或配备渔政检查员。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9月29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