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章 渔业资源的增殖与保护第二十条已修改渔业船舶的所有人、经营者或代理人必须向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申请检验;检验合格后,由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签发检验证书。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9月29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