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第三条有效居民居住环境保护,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