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蔬菜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第三章 经营第十七条已废止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可以面向社会开展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