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章 一般安全规定第二十三条已废止特种设备安装使用场所及规划,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安装在公共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者应当在公众易于注意的显著位置张贴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