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水平。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