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自治县自治机关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依法合理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辖区内的土地、矿藏、水域、森林、草地等自然资源。

根据国家的统一规划,对可以由自治县开发的自然资源,自治县优先开发利用。

自治县自治机关鼓励多元经济组织以多种形式合理开发自然资源。

地方法规 ·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