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第六章 重大事故调查处理第四十九条已修改设计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设计文件不符合施工作业安全要求而造成伤亡事故的,主管部门可处以设计费百分之五十至一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核减其设计范围、降低设计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设计资格证书。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