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二章 基本农田划定第五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明确基本农田保护的布局安排、数量指标和质量要求。县级和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按照国家技术规程,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并在规划文本和图件中明确基本农田保护的数量和位置。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