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基本农田的义务,对侵占、破坏基本农田以及其他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权检举、控告。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