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纪人条例第三条已废止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经纪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