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未知(-1)违反本办法规定引种试验的,由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可处一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