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第二章 种质资源保护第十条未知(-1)市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种质资源组织调查、收集、整理、鉴定、登记、保存、交流、利用和管理工作,并定期公布本市重点保护的和可供利用的种质资源目录。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