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石家庄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单位根据职责负责市政工程设施的养护、维修和管理。县(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市政工程设施的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