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第二章 城市道路、桥涵设施管理第十七条已修改在人行道、公共广场、桥体或道路护栏设置广告,须持有关部门批准文件,到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占用审批手续。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