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审议工作报告、地方性法规案和议案第二十五条已修改各审查委员会在审议有关工作报告和议案,涉及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可以邀请有关方面的代表、提案人和专家列席会议,发表意见。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0年12月23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