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已修改

各审查委员会在审议有关工作报告和议案,涉及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可以邀请有关方面的代表、提案人和专家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