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第十三条已修改主席团常务主席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或者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0年12月23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