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已废止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盐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将食用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的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