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盐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食用盐管理第二十二条已废止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食用盐储备库的管理和维护,按照《国家储备食盐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食用盐储备工作。未经国务院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出售国家储备的食用盐。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