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地方立法条例/第六章 设区的市的法规批准程序第六十九条已修改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规和对法规作出的立法解释,由该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1月26日第六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