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技术贸易活动第六条已废止鼓励一切有助于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以及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技术进入技术市场。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的或者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技术不得进入技术市场。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