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章 建设用地/第二节 征地补偿安置第二十八条已废止需要安置的人员由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7月29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