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已修改

道路运输应当遵循科学发展、统筹规划、节能环保、安全便捷的原则。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守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