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三章 取水管理第二十二条已修改持证人应在取水口或取水点安装经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合格的量水设施。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