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已修改出租车分为红色、黄色两种。黄色出租车限于特区内行驶。黄色出租车经过办理手续,补缴原牌照费的差价后,可以改为红色出租车。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