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捐献遗体。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愿意捐献遗体的,应当征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