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三章 渔港经营与管理第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渔港防风暴潮、防台风等预案,建立健全渔港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体系。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9月30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