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二十条已废止献血公民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医疗用血后,持无偿献血证、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和医疗机构用血凭据,到原献血的采供血机构报销。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30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