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渔业条例/第五章 水产品质量安全第四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水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水产品上市销售。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9月27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