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渔业条例/第四章 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第三十五条有效禁止养殖、销售未经国家批准的外来水生物种。养殖、销售经国家批准的外来水生物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外来有害水生物种的侵入或者逃逸,避免造成生态侵害风险。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9月27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