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渔业条例/第四章 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第三十四条有效申请建设人工鱼礁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人工鱼礁建设申请表;(二)人工鱼礁可行性论证报告;(三)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9月27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