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蒙古语文工作条例第八条有效自治县自治机关将蒙古语言文字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增加。地方法规 ·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9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