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蒙古语文工作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自治县自治机关鼓励、支持文艺团体和民间艺人使用蒙古语言文字进行文艺创作和演出,支持单位和个人使用蒙古语言文字从事科研工作。地方法规 ·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9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