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蒙古语文工作条例第十三条有效自治县的各族学生在本县升级、升学考试中,蒙古语文成绩计入总分。蒙古语、汉语“双语”考生初中升高中时应加分录取。地方法规 ·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9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