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回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四章 房地产管理第二十二条有效征收人与被征收入因补偿形式、补偿金额、安置方式、过渡时间等,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自治县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入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地方法规 ·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