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种畜禽管理条例/第四章 种畜禽经销第二十七条已废止托运种畜禽及其产品,应当向承运方提交县级以上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河北省种畜禽调拨专用运输单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证明。未提交种畜禽调拨专用运输单和检疫证明的,承运方不得运输。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