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废止

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房屋所有权与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设定抵押权。 

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