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条例第七条已废止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房屋所有权与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设定抵押权。 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