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责任第二十五条未知(-1)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预防控制体系和档案管理体系,按照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组织施工,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负责。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应当依法提供履约担保。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