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社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章 设置审批第八条已废止申请设置社会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设置申请书;(二)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三)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