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社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章 登记第二十六条已废止社会医疗机构开业、迁移、更名、变更诊疗科目和停业、歇业以及校验结果由登记机关予以公告。公告费用由社会医疗机构承担。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