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散居少数民族要和其他民族一道,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的方针,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为国家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